2026采购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产后服务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XJLJ-CG2026-019)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产后服务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产后服务项目—设备采购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内容及规模:烘干机、湿谷仓及成套辅助设备的招标运输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4、招标范围和内容:图纸、设备清单、招标答疑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7月 06日至 07月 10日,每天上午 10:00时至 14:00时,下午 16:00时至 20:00时,购买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提供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带可查询二维码),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财务报表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⑤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无欠税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⑦提供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相关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贰套,按顺序装订成册,缺一不可。资料不齐全者,将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每份 100元/份,售后不退,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07月 27日 11:00时。(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伊宁市。(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