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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项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三实训楼、学生宿舍(20、 21、22#)及东区食堂项目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海南    发布时间: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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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实训楼、学生宿舍(20、 21、22#)及东区食堂项目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实训楼、学生宿舍(20、21、22#)及东区食堂项目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比选文件,并于09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ZB2026-019
2、项目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实训楼、学生宿舍(20、21、22#) 及东区食堂项目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比选
4、预算金额:0.00元。
5、采购需求: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实训楼、学生宿舍(20、21、22#) 及东区食堂项目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系统项目,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部 分”。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其中合作期限:25年(含建设期,具体由双方商务谈判确定)。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 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④若为个体户/自然人: 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监 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 类三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 应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1月1日至 今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8、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zxgk.court.gov.cn/ 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未被 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以上信息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或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0、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投资方)。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单位 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 项目报名、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比选。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资格条件内容并加盖各自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应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08月27日至09月03日,每天上午09时00至12时00, 下午14时30至17时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
3、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须提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户/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核对原件; 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09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五、开启时间、地点
1、开启时间:09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63.com